安顺学院2012年度收支预算方案

作者: 时间:2012-04-18 点击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顺学院财务收支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的程序

三、预算编制的依据

四、年度预算执行的规定

第二部分  安顺学院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一、收入预算方案

二、支出预算方案

三、收支预算方案

第三部分  安顺学院预算执行标准

一、公用支出预算

公用支出(一)

公用支出(二)

公用支出(三)

公用支出(四)

公用支出(五)

公用支出(六)

二、职能部门预算

三、教学(教辅)部门预算

四、科研经费预算

五、其他支出

第一部分  安顺学院财务收支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全面预算原则。一是以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年度目标任务为基础,预算覆盖学院的一切收入、支出,包括各项事业收支、基建维修和设备购置等,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二是预算管理服从于学院的总体规划,服务于学院的整体发展,预算指标明确分配到基层单位,做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三是预算编制由全院教职工广泛参与,预算执行由全院教职工共同监督。

2、复式预算原则。一是维持日常运行费用与发展费用分别预算,按照一保“吃饭”、二保教学科研、三保发展的顺序安排资金,优先保证教学经费投入;二是将部门包干经费和部门性质相结合,既确保各部门的日常运行,又体现了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差异。

3、“收支两条线”原则。预算编制划分收支两条线,收入按来源渠道分类归集,包括财政划拨的教育事业费和学院补充的各类非财政性经费;收入支出在内容上不形成直接对应关系。

4、集中管理与分级核算原则。一是对各种费用支出尽可能归口管理、统一审核、集中控制;二是对于教学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单列支出预算,由学院制定相应的支出标准,自求收支平衡。

5、谨慎性原则。一是量入为出,努力实现收支平衡;二是无可靠依据的非经常性收入不纳入预算收入;三是各项收支尽可能做准做实。

6、刚性预算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维护学院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预算编制的程序

2012年度预算编制是经过以下程序完成:首先,由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学校2011年下发预算文件要求编制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其次,由计财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和《安顺学院2011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分类归集测算、分析汇总后编制学校2012年度预算草案;三,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协商结果对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到计财处;四,计财处根据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调整,形成年度经费预算审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五,计财处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的审议意见,形成学校预算审批方案,报校党委会审议批准。

三、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收入预算的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以财政实际拨入款项为标准,实行专款专用。

2、学费收入:按本年度在校生人数及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计算实际所交学费。

3、参照2011年学院收支情况。

(二) 支出预算的依据和标准

2011年底上报市财政局、并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2年部门预算表”为基准,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并根据市财政拨款进度均衡安排支出。

1、成教部及各教学单位发展与建设经费按定额计算,按学校确定的返还比例作为发展与建设经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维修、教师培训及进修、系行政人员及职务津贴、课酬及其他),学生活动管理经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院机关及教辅单位(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屯研中心、安顺实验区发展研究中心)按在岗人员人数计算办公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在此基础上根据部门工作性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经费。

2、附中部分:(1)根据《2010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中对附中:“交通、通信和增量补助暂时由学院负担(三年内逐渐减少学院支付金额,最后完全取消。”的规定,2012年附中交通、通信和增量补助原则上应由学校和附中各负担122)其余部分(含节假日补助等)由附中自行负担。(3)发展和建设投入,单项5万(含5万)元以上项目经学校党委会批准后由学校投入。单项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附中自行投入。项目操作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3、各返还部门经费结余款,从2008年度起均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各职能部门2011年可结转2012年度继续使用。校立专项,不得结转。

4、以上一预算年度实收学费数为基数计算各教学部门下一年度预算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各系

本年度预算初始数=上年度实际收学费数×25%±以前年度累计节约(超支)额(新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初下达,第三季末前支出以预算初始数为限)。

本年度预算调整数=(本年度实收学费数-上年度实收学费数)×25%(12月调整依据为每年1——12月学费收入以及相关文件)。

(2) 成教部

本年度预算初始数=上年度实际收学费数×35%±以前年度累计节约(超支)额(新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初下达,第三季末前支出以预算初始数为限)。

本年度预算调整数=(本年度实收学费数-上年度实收学费数)×35%(12月调整调整依据为每年1——12月学费收入以及相关文件)。

(3)每年9月微量调整全校预算经费,每年的12月底对返还部门进行年终调整。

5、各职能和教学部门的设备采购,业务交流等支出实行校级托管,部门负责制。

6、科研经费项目及研究中心所获专项资助经费,包括立项日期、结题日期、经费来源,配套资金等,专款专用,单独列支。

7、科研处、计财处项目管理费及审计处审减额度返还按相关文件执行。

8、专项资金按照相关文件专款专用,不列入日常经费预算项目。

9、年度预算按公历日期计算,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年度预算执行的规定

(一)各责任部门,各系必须建立经济责任制,共同做好收入足额入账工作,确保年度收入预算数的实现。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年度分配的预算指标及用途使用资金。计财处必须坚持超支不报的工作纪律,特殊情况时需提前使用下期预算指标或改变预算指标用途或追加预算指标,申请单位需填写预算追加或提前使用报告,送计财处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数额较大的须报院长批准,院长认为须经院长办公会或应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的,经院长办公会、校委会研究决定。

(三)本年借款应在本年度冲转完毕,计入本期预算。对欠款人员,计财处将在每年的12月发出催款通知并请及时冲转。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冲转的须经计财处及校领导批准,原则上占用下年度预算指标,但不能超出下年第一季度。

(四)计财处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财经规章制度、学校财务工作纪律及支出、报销管理和相关审计制度,做好支出预算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五) 预算支出项目指标上账时间的规定

1、院立专项、科研项目等按批准日期上预算指标,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实行中期检查。

2、各职能部门及各系、部、中心、图书馆按季度,分四次上预算指标。

 (六)专项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指上级、同级及学校以外的单位拨入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按照文件相关规定用途实行专款专用。

3、为避免专款不能专用或款项滞留等,项目资金原则上到账以后才给予支出。

4、专项资金文件相关责任单位须报计财处备案并存档。

5、根据安市预[2011]275号《关于印发《安顺市2012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项目款原则上当年必须使用完全,若有特殊情况须报学院批准延期,但时间不能超过次年的10月。

(七)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为了更好的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各职能部门及各系、部、中心、图书馆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当年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在12月25日前交回当年的经费指标本。

第二部分  2012年安顺学院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一、收入预算方案

表2.1               收入预算总表

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指标

预算外

3754.3757

财政拨款

3745.04

其他

合计

7499.4157

表2.1.1         预算外资金收入明细预算表

预算内容

预算指标(万元)

分管院领导或部门领导

责任单位

1、年初资金

2、学费收入

(1)普通本专科学费收入

2633.3796

(2)附中学费择校费收入

268.20459

(3)成教部

29.718

3、住宿费收入

(1)学院住宿费收入

423.0736

(2)附中住宿费收入

4、其他收入

400

表2.1.1         财政拨款收入明细预算表

拨款明细

预算指标(万元)

分管院领导或部门领导

责任单位

正常经费

2995.04

项目经费

750

二、  支出预算方案

表2.2                   预算外支出预算表

预算内容

预算数(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

备注

一院级项目支出

6670.992

87.52

包括:基础绩效工资、公积金、津贴自己负担部分以及工会经费

二各单位包干经费支出

951.56362

12.48

支出合计

7622.55562

三、   收支结余方案

表2.3                     收支结余预算表

预算内容

预算数(万元)

备注

一预算总收入

7455.992

二预算总支出

7622.55562

三预算收支结余

-166.56362

资金缺口用贷款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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