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计财处(通知)
安学院计通字〔2018〕2号
2018年度催缴借款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
因年底将至,为做好财务决算工作,防止资金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学校财务工作质量,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安顺学院备用金及临时借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财经纪律的规定,请各学院,各部、处、室有教职工尚未偿还学校财务个人借支的,请各学院,各部、处、室负责人催促本部门的教职工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到计划财务处核对及办理个人借支业务。若因逾期未办清相关借支业务手续而导致的一系列后果由本人自行担责。若有对个人借支明细尚不清楚的请抓紧时间到计划财务处会计科查询。
附件:借款人名单
安顺学院计划财务处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