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顺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借入借出资金清退整改工作>的通知》(安市财预〔2020〕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截止至2022年4月14日前未还款的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借款经办人员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到计划财务处会计科(安道楼一楼)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已经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的同志请忽略),如有疑问请到计划财务处会计科核实。
二、逾期未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的人员将按照“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不予办理新的借款业务及报账业务。
安顺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