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计划财务处内设机构情况及各科室岗位职责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07 点击数:

本处各科室: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和勤政、务实高效财务部门印发本部门内设机构情况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各科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安顺学院计财

202193

 

处内分送:处领导和各科室。

安顺学院计财处                                              202193日印发

                              共印8

 















计划财务处机构情况和工作职责

一、计财处内设机构

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内设正处级管理部门,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全面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设处长、副处长各1人。下设4个科室。即:会计科、资监督科、结算科、综合管理科。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安排,代管学校党费、团费、工会经费等相关工作。

三、计财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的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制定适合学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校内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拟定校内财经政策,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负责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经费分配方案,努力做好收支平衡。

(三)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做好财务决算工作。  

(四)依法多渠道筹措学校日常办学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合理调度、运筹资金,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杜绝浪费,把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健全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类报表,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七)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对所属二级财务会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对其执行财经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对全校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财会人员的任用、职称(职务)评聘、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实施管理;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协同学校档案馆管好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好收据、发票等各类票据。

(八)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财经纪律,经常检查学校各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和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规范学校的经济秩序。

(九)完成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计财处各科室职责

(一)会计科

1.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做好年度预算控制工作。

2.严格按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3.做好各类账本、凭证的打印、装订、归档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4.做好暂付款、暂存款的清理工作。

5.提供资金使用明细的查阅。

6.指导各校区财务科的会计核算工作。

(二)资金监督科

1.据学校收支情况,参与经费项目的投入论证,协助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2.负责收费政策管理工作。 做好各类收费的立项、申报及管理。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工作。

3.负责做好各类票据的购买、领用和核销工作。  

4.负责指导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做好服务社会财务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

5.做好日常零星收费工作,及时登记学生贷款、学费减免情况,全面做好助学贷款、精准扶贫对象缴费工作。

6.做好银行贷款的申请、贷入、归还、付息、状态管理等工作 。

7.负责学校各类资产收入管理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结算科

1.做好银行资金及现金的收付、转账和资金解缴工作。

2.做好有关票据、银行账户、印章、支票、现金管理等工作。

3.执行学院经费收支预算,掌握经费预算分配计划,和各项资金的收支结存情况严格按年度预算控制各项开支。

4.按照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各类转账收付款业务、严格执行二级支付授权规定。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社保、公积金汇缴工作。

6.做好人员经费的发放工作。

7.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综合管理科

1.负责收集、整理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

2.负责本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3.负责部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相关专项工作报告。

4.负责部门党建、工会、党风廉政、保密、党务政务公等工作。

5.负责本部门文件收发、承办和存档工作。

6.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奖励绩效核算等工作。

7.负责本部门处人员培训、职称考试、评聘等工作。

7.负责本部门网站管理,审核发布通知、公告和相关工作动态,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和数据保存工作。

8.负责本部门印章管理工作。

9.负责接待审计、物价、税收等各类检查。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财处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一)处长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制订本处的财务规则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布置工作,定期检 查督促,研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及时总结。

 2.负责组织贯彻《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3.参与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和规范收费行为,纠正乱收费现象。

 4.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组织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监督并检查全校一切收支、财产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对校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与监督。

 5.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如对外投资、入股、借贷、担保等事项的立项、调查论证、效益考核工作。

 6.制定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财务工作改革方案,完善学校事业支出项目定额管理,促进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办专业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办学效率、降低办学成本和工程造价作为资金投入和产出的主要管理目标。

 7.合理调度、科学使用资金,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使资金增值,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8.加强对基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办学成本。

 9.代表学校对后勤集团和产业经济实体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负责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做好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聘用和委派工作。

 11.检查和指导学校所有单位的会计业务,强化对基层会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努力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利。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日常管理和财务业务工作,对本部门业务工作负总责。

2.熟悉和掌握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执行各项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3.根据《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计划,协助处长编制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和部门预算,制定经费分配方案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党委办公会议审批后贯彻实施,组织编制学校的年终财务决算。

4.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协助处长做好预算项目的调整和追加,监督校内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5.根据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制度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支出符合规定,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6.按照财务审批权限,审核报账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对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退回经办人员补办手续或拒付。

7.积极配合做好财政、税收、物价、银行等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发票、收据、纳税、收费标准、银行账户、现金管理等工作。

8.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财务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9.做好学生收费的管理工作,协助学生处搞好学生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工作。

10.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会计科科长职责

1.贯彻落实财经法规和制度,熟悉高校预算编制原则认真完成编制学院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2.贯彻落实财经法规和制度,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核,规范会计核算,确保经费支出合理合法;  

3.编制学院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及预算调整;  

4.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保证系

5.统的合法、安全、可靠;  

6.定期检查软硬件的运行情况,负责软硬件的安装、调试、维护;  

7.协调电算化系统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检查会计数据的规范性,保证各类输入数据符合系统的要求;  

8.负责计算机输出的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  

9.负责本系统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换代的审批;  

10.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资金监督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到财政局现金报账工作  

2.负责学院资金安全、完整工作  

3.负责学院资金的调拨工作  

4.代为妥善保管财务印鉴章  

5.对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进行年检,及时了解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准备,并搞好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工作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协助做好综合工作。

2.负责草拟计财处的文件,并做好会议纪要、通知、文件等行政文书的撰写收集、整理工作。

3.做好本部门的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4.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政治理论学习记录,建立政治学习档案。

5.负责统计每月考勤,节假日值班的安排工作。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后勤集团、基建、工会、党(团)等经费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变更,各项经费项目告知及变更。  

2.根据财务制度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支与要求,进行学院后勤集团、基建、工会、党(团)经费的审核工作,并编制会计分录,打印记账凭证,每天与出纳核对现金与银行日记账,保证会计信息合法、准确、真实、完整。  

3.负责清理、催收各项经费往来账目。  

4.严格控制预算,不得突破预算办理开支。  

5.负责打印、装订各项经费的总账、明细账、项目账。  

6.负责编制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编写说明。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科研经费核算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科研经费使用有关规定。

2.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及时填制科研经费指标本,严格控制科研经费使用

(八)公积金核算岗位职责

1.熟悉和掌握全校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状态。

2.建立公积金核算电算化帐务系统,及时记录职工缴存、补缴、支取、销户等动态状况,及时和银行对帐,掌握全校公积金总体状况;建立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明细帐,及时登记个人公积金使用、缴存情况,并结出余额,做到随时查询都能得到最新的余额。  

3.为购房职工办理有关公积金的提取手续,为欲购房职工填写公积金贷款有关项目。  

4、每月根据人事处填写的“人员变动通知单”,做出当月公积金增加、封存、启封、转出等变动表,并核对“公积金变动表”和“工资总汇表”,核对当月所扣公积金总额是否相符,填好上报给银行的各种公积金变动表。  

5.根据当月公积金变动情况,提取可发放的封存人员公积金,发放给个人。给调转人员及时转出个人帐户上的公积金,并将回单及时转给对方单位。

6.每年的六月三十日结息,及时将当年的利息记到个人公积金明细帐,并发放结息清单。

(九)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1.监督工资总额的使用。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会同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工资政策、超过工资总额计划以及不按规定乱发津贴的现象,要予以制止,同时要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2.严格审核计算发放工资。

3.严格审核工资计算的有关凭证,对人事部门报来的当月工资变动情况表和各部门上报的校内津贴发放明细表及各种代扣款项的通知单,都要严格的审核,确认无误后,输入电脑,正确地编制出当月人员工资发放表。同时备份好工资数据、办理好工资转存手续,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工资发放后,及时收回各部门由领款人签字或盖章的工资表,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负责工资事宜的查询和解释。  

5.负责办理工资存折及工资卡的申请﹑挂失手续。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收费管理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财经制度、学校的各种财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了解并掌握有关收费各项政策、规定、依据和标准。

2.对学校教育事业收入、对外服务收入和其它收入等实行综合管理,了解并掌握与学校有关的收费政策。

3.熟悉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对各类学生的学杂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并能及时提供各类学生的收费情况。

4.及时催收应收未收款项,做好学费、住宿费收取的宣传工作,争取学校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随时掌握学生 欠费情况。

5.每天将收到的款项及时缴存银行,次日将收据记帐联及缴款单缴给制单人员,做到日清月结。

6.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现金如有短缺,自负赔偿责任。

7.完成处领导交办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出纳岗位责任

1.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学校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的制度规定,依据收付款记账凭证的金额,办理款项的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需经财务处处长书面批准并在支票上完整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在规定限额的头位阿拉伯数字栏的前一栏填写“¥”符号(例:如需支付大约三万多元,就在十万元栏填写“¥”符号)。并由领用支票人在领用单上签字。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将银账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库存现金: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单据抵充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

4、保管财务印章和空白支票 :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得在空白支票上预盖印章备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科长分别保管。对于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其他:在办理日常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公私分明。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快捷、准确的服务。

 

安顺学院计财处 版权所有 地址:安顺市开发区学院路25号 邮编:561000